因施工存在多种安全隐患行为 青岛云川建筑有限公司BG大游被罚
发布时间:2024-04-18 人浏览
196体育近日,青岛云川建筑有限公司因施工存在多种安全隐患行为,被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公示显示,经查,该单位在胶州市青年路南侧,福泽路东侧施工的宝佳·雲湖甲第13#14#18#19#20#楼、北社区大堂、地下车库工程BG大游,施工现场存在木工制作区未设防护棚;钢筋制作区未设防护棚;一名工人未戴安全帽;电锯未单设开关箱;电缆线放置在钢筋上;脚手架上堆放物料;文明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等安全隐患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BG大游。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BG大游,参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行政处罚BG大游。
4月10日BG大游,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青岛云川建筑有限公司下达了胶建安行处字﹝2024﹞第001号处罚书,给予该单位壹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