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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大游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罚!

发布时间:2023-07-15 人浏览

  196体育夜深人静时,工地违规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扰人清梦,对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山中队和宗汉中队在调查取证后,分别对辖区内在夜间违规施工的责任方开出了万元噪音罚单BG大游。

  近日凌晨,龙山中队接到一通来自辖区居民的投诉电话,称位于滨海经济开发区的某工地夜间违规施工,阵阵噪音使得附近居民无法正常入睡。接到举报后BG大游,中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现场有一台水泥搅拌车及塔吊机在工地南侧进行浇筑作业,施工作业产生的噪音显得格外刺耳。

  执法队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BG大游,并委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工作人员到场对施工噪声进行检测。环保人员对现场噪音完成了检测,噪音测量结束后,执法队员责令工地立即停止施工。

  数日后,中队收到该工地施工噪音的检测报告BG大游,报告显示,该工地当天的噪音检测分贝为66,超过夜间施工噪音法定55分贝的临界值。据此,中队执法队员通知施工方相关人员到中队接受处理。该施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某到龙山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时承认,为了赶工期,其公司在未申请夜间施工相关核准文件的情况下,在22时后进行了混凝土浇筑作业。中队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相关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该公司夜间施工扰民的违法行为BG大游,龙山中队开出了2.8万元的“噪音罚单”。

  截至目前,在执法、宣传和教育的有机结合下,该工地改正了违规施工行为,并表示后续遇到不可中断施工的情况,会按规定进行审批后才开始作业。

  无独有偶,近日宗汉中队也在夜间接到举报电话后,来到了某项目工地。经检查,有2辆混凝土搅拌车和1辆混凝土泵车在现场作业,夜间施工噪音超出了法定临界值。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在后续的调查询问中,该施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潘某承认了违法行为。宗汉中队拟向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工地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拒绝“噪声污染”,最大程度为周边居民营造安静平和的夜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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